近兩年國家對于農村自建房的政策把控越來越嚴格。想要回農村蓋房,也逐漸變成了一件“難事”。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農村自建房的政策也有了重大調整,在農村建房一定要注意!以下幾種建房行為是不合要求的,看看有你家的嗎?
一、改變土地性質
農村宅基地是用于農戶住房建設的,不能將其性質進行改變,也就是說翻建的房屋除了要符合當地面積和層高等的標準外,還得是用于建房主居住使用的,不能建造成廠房等具有經營性質的場所。
二、禁止占用耕地建房
近年來,農村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房現象逐年遞增。有一些確實因為宅基地資源短缺,不得已為之,但這確實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占用了耕地,那么就會被定義為違章建筑,會采取強制手段進行拆除。
三、私自修建三層以上農房
由于考慮到安全性,三層以上的房屋需要由專門的建筑隊進行設計建造。如果農民有需求,需要提前向政府提出申請通過后才能動工,否則就屬于違建,會被拆除。
四、未經允許新建
農村的房屋是不能隨意翻建的,在農村如果要重新修建房屋,一定要先取得政府批準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而且還需要向村委會打報告提交申請,獲得審批手續后才可以進行建房。如果沒有這些流程,后期花的冤枉錢可比這個成本大的多。
五、與當地規劃沖突
現在不少農村在同一規劃和建設社區,如果村里已經被規劃了,或者面臨拆除,那么是不允許自建的,有的農民會為了獲得更多賠償,偷偷搭建一些房屋,這也是不被允許的。
六、申請人身份不達標
農村宅基地是村集體按照一定的原則和規定分配給本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所以非本村內部組織的人是不享有翻建房屋的機會的。也就是說,可能有的人戶口在城里,并且在城里工作,但是父母在農村,父母去世之后就想把老家的房子新建或者翻建,那是不允許的,因為這情況下只能繼承房屋,但不能新建和翻建,只能等到倒塌之后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
七、超占宅基地建房
我們都知道如今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的原則,農村宅基地的審批面積是有一定標準的。如今農民想要建房屋,在宅基地開始建房之前,就需要到相關部門申請一系列許可證書,待所有的證書齊全之后方可開工。一戶多宅的房屋會被村集體收回,而且超占宅基地的也會收取相應的賦稅。私自建房的違法建筑,也需要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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